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中秋国庆两节时间节点,弛而不息纠正“四风”,2015年9月24日,中国有色集团纪委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专题会议。中国有色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许树森出席会议并讲话。
许树森副书记在会上传达了中央纪委监察部9月16日召开的“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座谈会”精神、国资委纪委9月15日下发的《关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提出了具体落实措施:一是不准用公款购月饼送节礼,特别是内部企业之间不能互相送,不能向各级党政机关送。二是严守不准公款吃喝玩乐、不准公款旅游、不准公车私用的规定,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决不能反弹回潮。三是严格执行报备制度,节日期间确有必要发生公务接待的,要按管理层级及时报告,出资企业副职向正职报告,正职向集团公司纪委报告;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嫁娶的,要事先报告操办地点、规模和参加人员情况等内容,严格遵守当地规定,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四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许树森副书记指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教育和提醒,善于用违纪曝光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意识到“四风”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自觉养成良好作风,形成严守纪律、勤俭节约、公私分明的行为习惯。许树森副书记强调,要结合两节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进一步做好党建和反腐败自查工作。要加强阶段性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和沟通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加强督促,对制约工作开展的问题随时协调解决,确保自查工作按既定计划顺利进行。要切实做到边查边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能马上整改的立即整改,绝不听之任之,更不能弄虚作假、文过饰非。
根据国资委纪委要求,集团公司纪委将在两节期间开展“双查”:一是国庆节期间对总部和在京出资企业公车封存情况进行检查;二是11月份将对出资企业9、10月份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出资企业也要照此办理,并将检查结果向集团公司纪委报告。
集团公司境内出资企业纪委书记、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团公司总部党建和反腐败工作自查小组成员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