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对40万吨高纯阴极铜清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40万吨高纯阴极铜清洁生产项目。
拟建地点:黄石市阳新县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
建设内容:40万吨高纯阴极铜清洁生产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00ha,项目年处理铜精矿160×104t,建设内容包括高纯阴极铜生产线主体工程,烟气制酸系统、渣选矿系统等配套工程以及公辅工程、环保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冶有色(新港)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电话:0714-5393984
传真:0714-5396789
邮编:435005
联系地址:黄石市下陆区下陆大道115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建设单位:大冶有色(新港)铜业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