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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民爆器材类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19-03-05
来源:
作者:

日    期:2019年 3月5日  

招标编号:DYYS2019-ZB003

1.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面向国内公开招标采购2019年度民爆器材类材料。详见表一

组 别

货物品名

规格型号

第一组

改性铵油炸药

每包10~40公斤

第二组

改性铵油炸药

每卷100~200克

第四组

岩石乳化炸药

每包1~9公斤

第五组

岩石乳化炸药

每卷2000克

第六组

岩石乳化炸药

每卷3000克

第七组

岩石粉状乳化炸药

每卷100~200克

第八组

岩石粉状乳化炸药

每包25公斤

第九组

现场混装乳化炸药

 

第十组

工业导爆索

每米装药12克

第十一组

起爆药柱

0.5公斤

第十二组

孔底起爆弹

120克

 

2.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流标后的二次招标,如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可采用其它方式确定供应商。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11日8:00至17:00从招标人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公司材料科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有能力提供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民爆器材采购项目之生产商,且依法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售后服务及时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供货要求: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需方网上申报的数量实时供货。2、严格按照国家民爆器材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一车一证,且收到使用单位的民爆卡后,48小时内确保到货。

  3.3 根据湖北省公安局要求,招标文件第一组至第十二组材料要求运距少于500公里的投标人。雷管类材料无运输距离要求。

  3.4 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且能提供招标人指定之标的物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民用爆破物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且加盖公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情况表、相关业绩表。

4.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招标人处以现金人民币100元/组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投标组别)。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3月14日上午9:00开标之前递交到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山稀贵综合办公楼10楼会议室开标现场,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7.定于2019年3月14日上午9:00,在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山稀贵综合办公楼10楼会议室开标。届时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招标人: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黄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棋路稀贵工业园综合办公楼817办公室

邮  编:435000

联系人:刘娟

电  话:0714-5390387       

传  真:0714-5392677

招标人开户银行: 工行下陆支行

招标人银行帐号: 1803010709200018197

开 户 行:农行下陆支行东方分理处

帐    号:17-155101040001116

 

 

                                         2019年3月5日

                                        大冶有色招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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