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YYS2016-ZB096
1.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制造商的稀氧燃烧系统稳定运行满3年的,为合格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就我公司冶炼厂废杂铜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稀氧燃烧系统的采购提交密封的竞购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均可参与)。
2.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可于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7日8:00至17:00从招标人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公司设备科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提供本次项目要求的设备和服务的、满足《投标资料表》中1.3要求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投标人(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代理授权书的复印件)。
3.2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 规。
3.3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编制设计、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4 只有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的法人才能参加投标。
3.5 *业绩要求:制造商须具有3年及以上制造该成套设备的经验,所投设备为非试制品且已有产品连续正常运行3年,投标设备近3年内在该行业有成功使用案例(提供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或购货合同的复印件及采购方联系人、联系方式)。
4. 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招标人处现金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且不再另行开具收据或发票.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 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4月28日上午9:00开标之前递交到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山稀贵综合办公楼807会议室开标现场,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人民币:两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为保函或银行汇票、转账支票(不要现金)。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7. 定于2016年4月28日上午9:00,在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山稀贵综合办公楼807会议室开标。届时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招标人: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黄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棋路稀贵工业园综合办公楼807会议室
邮 编:435000
联系人:杨一川
电 话:0714-5393645
传 真:0714-5391024
招标人开户银行: 工行下陆支行
招标人银行帐号: 18030107092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