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大冶有色大厦监控系统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证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利益,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招标人对2017年3月3日发布的大冶有色金属广州有限公司监控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做出部分修改:
一、此次修改主要对评标方法、履约保证金界定、招标工作时间界定等内容作了适当补充和调整(以2017年3月16日版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到大冶有色金属广州有限公司领取)。
二、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由原2017年3月11日上午9:30改为至2017年3月24日上午9:30,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开标及评标时间均由原2017年3月21日上午9:30改为2017年3月24日上午9:30。
大冶有色金属广州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