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厂隶属于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现主要生产现场位于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主要从事铜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冶炼厂现有火法冶炼和湿法冶炼两种生产工艺。火法冶炼主要生产内容包括火法铜冶炼及含硫尾气制酸系统两部分。制酸系统目前三、四系列尾气混气后进现有的活性碳脱硫系统,但由于冶炼烟气的特殊性,烟气量和SO2浓度波动频繁,且波动幅度比较大,致使硫酸系统有时不能正常运行,加上活性碳脱硫存在设备故障等问题,尾气仍然超标。为此,公司拟在活性炭脱硫装置后新增一套深度脱硫系统,以实现达标排放污染物减排。
该项目于2014 年2 月开工建设,2014 年9 月竣工投入试运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 号)(201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公司委托武汉中质博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经多次现场踏勘,收集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该公司编制完成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要求验收内容,2017 年7 月17 日至7 月19 日对项目涉及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排放、治理能力和效果以及环境管理等进行验收监测和环境调查,编制完成《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硫酸尾气深度脱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18 年2 月7 日,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中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大冶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大冶有色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评单位)、武汉中质博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和专家共15 人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验收报告的详细介绍,经认真讨论,提出了验收意见(见验收报告附件)。
会后公司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验收监测单位针对验收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订,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单位(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现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相关说明,公开期为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24日。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