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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丰山铜矿原子吸收光谱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12-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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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DYYS2018-ZB012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我公司丰山铜矿原子吸收光谱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8年03月09日至2018年03月16日8:00至17:00(不含法定休息日)从招标人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2、 合格投标人条件: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提供本次项目要求设备和服务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

2.3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设备为非试制品且该设备连续正常运行三年以上,提供该产品业绩(投标书中提供业绩证明,如购货合同,设备运行证明等;现场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备查);

2.4有良好的财务经营状况;

2.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编制设计、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6只有合法运营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的法人才能参加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招标人处以500元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投标人获得加盖招标人公章的正式招标文件并到场投标,就视同已缴纳标书费,招标人不再另行开具标书费收据。

4、 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03月21日下午5:00之前递交到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公司或2018年03月22日上午9:00之前自行带至开标现场,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为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保函),金额为¥1万元,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6、 定于2018年03月22日上午9:00,在湖北省黄石市黄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棋路大冶有色工业园综合办公楼11楼3#会议室开商务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招标人: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黄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棋路大冶有色工业园综合办公楼8楼

邮  编:435000

联系人:段志刚    

电  话:0714-5390357        

传  真:0714—5393645

招标人开户银行: 工行下陆支行

招标人银行帐号: 1803010709200018197



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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