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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12-12
来源:
作者:

日    期:2018年06月1日

招标编号:DYYS2018-ZB105  

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对本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8日17:00前从招标人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获取进一步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条件:

1.2.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且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具备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1.2.2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果是代理商必须提供投标选用的主要设备(CEMS、颗粒物、扬尘)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1.2.3近三年(2015年6月-2018年6月)至少有一项相关技术服务的业绩;

1.2.4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a、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b、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1.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招标人处以人民币1000元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招标文件盖章发售,售后不退并不再另行开收据。

1.4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6 月 11 日14:00之前递交到大冶有色黄金山工业园综合办公楼11楼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1.5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为现金),未按规定交纳投资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 定于2018年6 月11 日14:00在大冶有色黄金山工业园综合办公楼11楼会议室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人:彭琼         

电   话:0714-5393984

邮   编:435005


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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