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晟祥铜业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要求,结合编制的《黄石晟祥铜业有限公司300kta光亮铜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公司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建设实际情况及《黄石晟祥铜业有限公司300kta光亮铜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黄石晟祥铜业有限公司300kta光亮铜杆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黄石晟祥铜业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黄石市黄金山工业新区有色工业园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有铜杆车间、综合办公楼、综合仓库、循环水站等建构筑物,其中铜杆车间主要建设1条SCR-7000连铸连轧生产线,形成年加工300kt光亮低氧铜杆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1)铸机冷却水
连铸过程中需要使用冷却水由铸机内部直接喷到结晶轮和钢带内侧对其进行冷却,从而达到对铸机区域铸坯进行冷却的目的。冷却水出铸机温度一般为900℃左右,出铸机后自流到铸机水池形成无压回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冷却水直接接触结晶轮和钢带,可能将结晶轮和钢带上的油类带入循环系统。为保持水循环系统水质,连铸机组自带过滤循环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连续排污并由新水进行补充,排水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山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其排水量为28.5m3/d,水质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COD、BOD5、SS和NH3-N。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其排水量为14.16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和NH3-N。企业员工办公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再由市政管网排入山南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1)竖炉烟气
本项目竖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加热燃料,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会产生SO2和NOX。同时在铜的熔融过程中,铜液挥发后氧化为CuO,遇冷后形成少量粉尘。燃烧产生的废气从炉顶经内径为1.85m的2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维修间粉尘
本项目维修间使用焊机的频率较低,使用时间及地点均具有不确定性。企业现阶段实际采用楼顶机械通风的方式来减少车间内的粉尘浓度。
(三)噪声
为减少噪声污染,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对轧机、各类风机等高噪声设备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对传动装置主要是定期补充或更换润滑油,保证零部件表面的光洁度,以减少传动装置齿轮和轴承的运行噪声;对于空压机噪声,项目主要采取整体隔声、基础减震的方式进行治理;对于冷却塔噪声,项目主要采取加装消声器、加设滤水层和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进行治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同时经过车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及厂界围墙隔声后,项目噪声源能实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铜渣、废过滤布、废轧辊、废包装材料及沉淀池污泥等,铜渣返有色冶炼厂回收利用;含铜废过滤布外售给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废轧辊、废包装材料由物资部门回收;沉淀池污泥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乳化液、废滤芯级废润滑油。企业使用的乳化液三年更换一次,当前未产生废乳化液,但已与资质单位签订了危废协议;软水制备过程使用的离子交换树脂3-5年更换一次,当前未产生废离子树脂;废滤芯、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宜昌市志翔燃料助剂厂处置。
三、验收调查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排口、生活污水排口中各监测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级标准。
2.废气
(1)环境空气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周边环境空气现状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的二级标准。
(2)有组织废气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竖炉排气筒出口烟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17-2014)中表2及表4排放标准要求。
(3)无组织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四个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颗粒物、SO2、NOx监测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通过连续两天的监测,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及夜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敏感点噪声值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铜渣、废过滤布、废轧辊、废包装材料及沉淀池污泥等,铜渣返有色冶炼厂回收利用;含铜废过滤布外售给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废轧辊、废包装材料由物资部门回收;沉淀池污泥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乳化液、废滤芯级废润滑油。企业使用的乳化液三年更换一次,当前未产生废乳化液,但已与资质单位签订了危废协议;软水制备过程使用的离子交换树脂3-5年更换一次,当前未产生废离子树脂;废滤芯、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宜昌市志翔燃料助剂厂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排放的总量:SO2 0t/a、NOX 2.059t/a、COD 0.525t/a、NH3-N 0.195t/a,符合环评及总量控制文件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SO27.l37t/a;NOx24.732t/a;COD8.88t/a;氮氮0.59t/a)。
四、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该项目执行了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环保设施建设及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
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考虑本项目影响范围,以项目周围村庄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等。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
(2)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3)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4)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固体废物对您的影响程度;
(5)其它建议和要求。
六、验收公示反馈
(1)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石晟祥铜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黄石市黄金山工业新区有色工业园
联系人:明亮
联系电话:13886468321
公众对本项目验收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用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监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告内容之日起1个月内,即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8月1日。
黄石晟祥铜业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