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厂隶属于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现主要生产现场位于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主要从事铜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外部的废水以及公司内部部分雨污废水通过雨污合流排水沟排入有色公司大塘污水厂进行处理,极大地增加了公司污水处理的负担,也极大增加了公司污水处理的成本。并且部分不需要进行处理的废水没有得到合理的循环利用,造成了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浪费。没有合理的雨水集水池系统,部分初期雨水未得到收集即直接排放,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根据国家行业产业政策,企业想要持续发展,就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环保、能源利用是重要内容之一,企业要降低污染,就必须走清洁生产的道路。通过多方考察和论证,为实现厂区雨污水源头控制,规范管理,污清分流,轻重有别的处置原则。有色公司决定现有厂址冶炼厂区及厂区周边区域建设清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该项目于2015年9月获取环评批复,2016年3月完工,并投入试生产运行良好。黄石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5月编制了该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黄石环保局于2016年9月组织了项目的评审会。会后公司组织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整改,黄石环境监测站对报告进行了修订。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 号)(201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认真讨论,提出了验收意见(见验收报告附件)。建设单位(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现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相关说明,公开期为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