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对冶炼厂铜阳极泥处理系统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厂铜阳极泥处理系统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黄金山工业园区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因入厂的混合阳极泥成分较现有阳极泥成分发生了变化,拟对铜阳极泥处理系统进行全方面升级改造。改造后,阳极泥处理量不变,仍为5000t/a,产出金锭、银锭、海绵铂、海绵钯、粗硒、碲锭等产品。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工
电话:0714-5393984
联系地址:黄石市下陆区下陆大道115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